河南省姓氏文化研究会秦姓**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8/3/13 16:57:03
河南省姓氏文化研究会秦姓**会章程
一、宗旨
二、组织机构
三、研究会章程
研 究 会 章 程
**章 总则
**条 本章程由河南省姓氏文化研究会秦姓**会起草,以后逐步完善。
***条 本会名称为“河南省姓氏文化研究会秦姓**会”。业务主管单位是河南省姓氏文化研究会,社团登记**是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是河南省姓氏文化研究会和河南省民政厅正式批准的社团二级组织机构。是河南省内秦氏文化研究的工作者和爱好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宗亲联谊形式的社会团体。性质为:在**主导下的公益性的秦氏文化研究、联谊形式的民间社团组织。宗旨是: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马列***、**思想、**理论、***、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指导,弘扬秦氏先进文化,为河南省和全国、全***秦氏宗亲和华人寻根问祖、家谱整理、遗迹保护、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及其它社会******服务。
团结全省,乃***全国、全球从事秦氏文化科学研究的工作者、爱好者、支持者和相关管理工作者,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落实***《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BRAND.strtegy plans in cooperatin)以及***《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纲要》等国家相关的法规,开展有***特色的***秦氏文化研究,大力宣传***秦氏文化及秦氏***的杰出成就,实现民族振兴强大的***梦想。
第三条 本会遵守国际社会道德准则,在省内任何地区开展工作,须遵守相关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会贯彻“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积极开展学术***;坚持实践是检验科学真理标准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办会的原则;弘扬无私奉献、团结求实、协作创新的精神,为秦氏文化振兴与崛起而做出***的贡献。
第五条 本会会址:河南省郑州市。为便于开展工作,本会在省内各地设立理事联络处;各地经申请和本会批准,逐步设立联络站、研究***。
***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围绕姓氏发展过程及秦氏起源在相关学科领域开展以下***:
(一)搞好文化学习和研究,提高广大会员的学术水准,开展各种形式的秦氏文化研究学术***,定期组织国内秦文化的研究、咨询、交流和考察***。
(二)建立秦氏文化研究***,把对秦氏文化研究方面有一技之长的能人组织起来,提高我国秦氏文化研究发展水平,为社会服务。
(三)开展有关秦文化的常识教育,在宗亲中进行秦文化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推动本国秦文化研究组织的高速发展。
(四)对秦氏修订、续修家谱进行指导和帮助。编辑出版《河南省秦氏发展概况》期刊和科普读物、专著及有关资料。
(五)开发和*****各国的秦氏文化的研究成果,为有关部门和人员***秦氏文化、家谱咨询。为秦氏经济发展***帮助。
(六)做好对秦氏后代及子女的教育工作。奖励**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向国家和国际社会举荐**的秦氏文化研究及其他学科的领***人才。
(七)向其他姓氏研究团体学习,加强与其他姓氏学术团体的联系,开展国际性学术交流,向国外推介具有***特色的民族姓氏特点、向***国内推介通过实践证明的国外的**各国姓氏文化研究的发展趋势。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团体会员:
1、拥护本会的章程,有责任、有担当的社会团体。
2、参与本会***,支持本会工作;
3、国内各地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从事秦氏文化研究的组织及相关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民间组织。
(二)个人会员:
1、热爱秦氏家族文化,拥护本会的章程,有奉献精神。
2、从事专业姓氏研究工作,有姓氏研究成果者可优先入会;
3、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以及各级专业姓氏研究组织的设计者。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有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优先取得本会编辑出版的学术资料和科普资料;
(六)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和学术交流权。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学术、咨询和科普***;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有关资料;
(五)团体会员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协助开展有关学术和科普***;
(六)为本会事业发展捐赠、募**金。
第十一条 会员不缴纳会费、一年不参加本会***,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
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第十六条 全体会员***,原则上须有2/3以上的全体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参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全体会员***每5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新的下届理事会成员。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但延期换届**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全体会员***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负责。
第十九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监事由会员***选举产生。监事会监督会员***和理事会的决议落实情况和财务工作。
***十条理事会组织机构是本会**领导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全体会员***的决议章程,制度,职责的审定;
(二)选举和任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全体会员***,审定本会年度工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
会长职权:
(一)向全体会员***报告工作;
(二)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三)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四)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五)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七)制定本会章程细则和工作计划;
(八)筹备、管理学会***经费;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十)向理事会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
(十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十二)检查全体会员***、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十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十一条 理事会须2/3以上理事(或其文字形式授权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或其文字形式授权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十三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会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少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十六条 本会聘请国内姓氏研究领域学科中成绩***、经验丰富的***和管理工作者及社会知***士为顾问,或担任名誉职务。
***十七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科学态度,从事本领域事业研究有一定的专长;
(二)在本领域内或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热爱秦氏宗亲和***民族传统姓氏文化研究事业,责任心强。
(六)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十八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同意后,方可任职。
***十九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任职时间**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时,须经理事会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经本会理事会提议,本会负责人由本会长担任。如需要副会长或者秘书长担任,要经理事会讨论同意。
第三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二条 本会下设的部门:
1、秦氏文化研究规划部;(文化研究部)负责家谱编修,宣传和出版刊物。
2、秦氏文化研究内外交流部;(联谊部)负责会员的吸收与管理。
3、秦氏文化研究企业开发部;(秦氏商会)负责秦氏企业的发展工作。
4、秦氏文化研究***学术部(邀请农业、工业、基建、运输、商业、教育、卫生、科技等方面的***组成学术团体);(***部)负责秦氏的人才搜集与管理。
5、秦氏文化研究***筹集管理部;(秦氏**会)负责学会的***筹集与管理。
6、秦氏文化研究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学会的日常工作协调、会议组织、文件的收发与档案管理。
本**设的部室是理事会领导下的学术组织和部门,负责组织学术***及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逐渐建立。由理事会决定进行撤销和新设。
第五章 经费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部门的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本会设立的秦氏商会,为学会******和福利帮助。
第三十五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由理事会参照国内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会 徽 秦人的图腾为本学会的会徽。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4年 10月31 日,在河南省姓氏文化研究会秦姓**会**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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